体育俱乐部教学活动要求
发表于:2016-11-21 教务部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每次体育俱乐部教学活动时间为两学时(90分钟,含考勤时间),迟到5分钟(含)以上或参加俱乐部教学活动时间(即上课、下课刷卡时间间隔)不足80分钟者,则出勤无效。
2.体育俱乐部使用专用ID卡(以下称“体育卡”)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学生每次参加体育俱乐部教学活动均须携带本人“体育卡”,自觉完成上、下课两次刷卡。由他人代刷“体育卡”者,涉事双方均按《厦门大学院嘉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考试违纪”论处。
3.参加俱乐部活动时须着运动服装、运动鞋,严禁穿牛仔裤、皮鞋、高跟鞋、拖鞋等。有特殊着装要求的项目,应遵从教师要求。
4.合理使用器材。学校提供器材的,课前课后应协助教师借还器材。因使用不当造成公共器材或体育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要求自备体育器材的体育俱乐部项目学生应提前准备器材。
5.注意安全,避免伤害事故。按运动器材安全使用规定科学使用器材,禁止随身携带硬物和锐器参加体育俱乐部教学活动。
6.提倡相互礼让、协作精神,积极配合教师进行教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