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6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
发表于:2016-11-21 招生办公室
我校对各省市填报我校考生的专业安排, 按照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专业级差”的规定处理,出现同分情况,以投档分高者优先;如投档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则上按以下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科学与信息管理等专业按照英语、语文、数学、综合的顺序;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法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按照语文、英语、综合、数学的顺序;
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税收学、网络经济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等专业按照数学、英语、语文、综合的顺序;
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风景园林、物联网工程、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等理工科专业按照数学、综合、语文、英语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