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基本政策

发表于:2016-11-03 教务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版)》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二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要求申请转专业。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现有教学资源条件,确定可以接受学生转入的专业及人数。


第三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已取得的相适应课程的学分数,确定其可转入的年级。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确有专长者;


(二)入学后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入学后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查确认者;


(四)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转专业前成绩良好者。


第七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


(三)处于毕业学年者;


(四)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者;


(五)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艺术设计系、音乐系学生只允许本系内申请转专业;高考时为文科类的学生不允许转入只招收理科类学生的专业);


(六)所申请转入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申请人不能达到者;


(七)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


(八)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作弊者(包括课程考试、转专业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体质健康测试等);


(九)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等学风问题者;


(十)申请转专业当学期学业不符合要求者,包括以下几类:


1.课程修读总学分低于18学分者;


2.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但所修读的通识教育模块和技能教育模块的课程未取得学分(含缓考)者;


3.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但所修读的专业教育模块未取得学分(含缓考)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8学分及以上者。



手续流程】



如何办理转专业手续?


1.教务部于每学期下半学期发布转专业手续办理通知,具体流程以通知说明为准。


2.教务部于申请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期间不再受理个人申请。


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历经20年的跨越发展,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3个学院、1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1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拥有在校本科生约18000人、硕士研究生90人(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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