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03年招生简章
发表于:2016-10-31
2003年嘉庚学院首批开设9个本科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共招收全日制本科生500人。 一、招生对象: 文史、理工类专业招收参加200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除参加2003年文史类的高考外,还须参加2003年福建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附学费标准):
注: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按学年收费,具体标准详见上表。 2、住宿费:1320元/年・人。 四、录取与志愿填报: 1、录取批次:本科二批。 2、志愿填报:根据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嘉庚学院的考生,在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 3、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按《200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中有关非师范类专业的录取办法执行。即在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文凭发放: 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符合厦门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厦门大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