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0年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规定
发表于:2016-10-31
依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我院关于填报2010年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具体规定如下: 1、填报2010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对象为具有漳州市(含所辖各县、市、区)户口且在漳州市各县、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2、2010年福建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若考生选择填报我院走读志愿,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本科二批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我院走读志愿。 3、我院将在本二批分数线上符合上述填报走读志愿条件的出档考生中,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我院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具体招生专业计划详见福建省招办编印的《福建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