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0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素有“南方之强”之称,是目前中国经济特区中唯一的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在海内外享有盛誉。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携带毕业证书(中学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证明)和考生户口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户口证明(户口复印件必须贴考生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本人同底版的一寸脱帽照片5张(黑白、彩色均可),按厦门大学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并缴交专业报考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点颁 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交通及食宿费用考生自理;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颜料、画具自备。 三、报考时间、地点、科目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二)艺术设计、美术学(绘画)专业
特别提示:
四、文化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五、志愿填报 凡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即可分别在相应批次选择填报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七、学费 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年学费 18000 元。 八、入学事项与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和《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gxy.xm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