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何勤华教授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发表于:2017-06-06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1033

党委书记林辉(左)为何勤华教授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从春秋战国改革变法和两河流域文明探讨法治起源;以阿奎那、孟德斯鸠、卢梭、洛克等人的法学观点剖析法治发展;借鉴中西方的法治发展,尤其是西方的“良法之治”来反思新中国法治道路……6月2日晚上,在人文大楼301教室举行的法学院第三期“法律人说”高级法律论坛上,由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何勤华教授主讲、主题为“法治的历史”的学术报告让我校法学专业师生及法学爱好者共享了一场丰盛的法学思想盛宴。


        报告开始前,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法学院教师王思杰向大家简要介绍了何勤华教授的学术背景,并主持了我校聘任何勤华教授为客座教授的仪式。党委书记林辉代表学校为何勤华教授颁发了聘书。


        何勤华教授的报告从法治的起源、法治的发展和新中国法治道路反思三个方面展开。报告伊始,何勤华教授便抛出了他的核心观点——法治的内涵就是良法之治,即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对政府公权力滥用的限制以及追求公平正义。


        首先,何勤华教授通过对比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思想、两河流域的法治,对法治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他认为,虽然推崇法治的管仲改革推动了齐国的发展,商鞅变法促使秦国快速崛起,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但这些“法治”与我们今天的法治有较大的区别。何勤华教授说:“两河流域文明可能诞生了人类最早的法治社会,因为西方法治思想的起源——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治就是继承了两河流域的法治。”


        在“法治的发展”这一部分,何勤华教授通过剖析阿奎那、孟德斯鸠、卢梭、洛克等西方大思想家的法学观点,向大家讲解了西方的“良法”以及法治与自由、三权分立等内容。何勤华教授指出,自美国《独立宣言》首次提出保障人权的理念后,人权的三个要素生命权、自由权和幸福权成了法治的重要内容,“良法”概念也就此深入人心。


        新时代下,中国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法治道路?何勤华教授向大家介绍了新中国艰难而又不凡的法治建设历程。他意味深长地指出,作为新时代法学专业人才,我们应当重视法治、敬畏法治、信仰法治;认识到人治容易,法治困难,法治要从政府做起。


        在互动交流环节,何勤华教授还详细回答了大家提出的“中国法治的进路”、“法治与德治关系”等问题。他欢迎有志于法学研究和深造的嘉庚学子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


        出席此次报告的还有法学院院长助理侯莎及多位法学院教师。此外,多位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也来到现场聆听报告,他们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尤冰宁、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审批处)处长何招发、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吴旭阳副教授、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瑜。  

  

  

人物名片


        何勤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历,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从事法律史教学和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评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近年来的专著、译著和合著主要有《法律篇》、《西方法学史》、《律学考》、《战争与和平法》、《中国法学史》等,共100多部;与此同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90余篇。


        编辑:传媒中心 苏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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